四川在线泸州消息(罗永成)2017年被执行人杨某理因犯贪污罪被判处刑罚并被处罚金100000元。近日,叙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清查发现杨某理仅主动履行50000元后便以无钱为由一直拖延,随即移送执行局执行。
执行局立案受理后,因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为避免当事人外出增加感染风险,执行法官未要求其亲自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,而采取添加被执行人微信等网络形式进行送达,送达同时明确告知被执行人相关权利义务,和拒不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。当被执行人了解,拒不履行同样可能触犯刑法后,便积极主动于当日将剩于50000元转入了本院提供的一案一账户内,该案得以圆满执结。